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

作者: 时间:2017-08-01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在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进行。各学院应在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所有具有学籍的硕士研究生。

三、考核内容

实行中期考核是为了保证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项措施。考核内容: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和健康状况三个方面。

1.政治思想方面的考核

考核研究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学校校规校纪状况、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根据研究生进校以来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道德、学风、团队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政治思想表现不好:

(1)触犯国家各项法律制度;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或思想品质不好,屡教不改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不听从导师指导,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经教育不改者。

2.业务学习考核

业务学习考核包括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工作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1)课程学习成绩考核

考核研究生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课程学习,课程完成情况(主要是必修课程)和成绩是否合格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的表现等。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为75分以上(含75分),同时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

(2)论文工作考核

考核学生论文是否已进入实质性论文工作阶段,作了哪些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发表文章情况等)或结果(创新性等方面);论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途径及预计论文完成时间;

(3)科研能力考核

科研能力考核分为“强、较强、尚可、差”四个等级。

3.健康状况考核

根据研究生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和参加体育活动等进行考核。

综上几个方面的考核,可给出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中期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程序

中期考核前应向被考核的研究生说明中期考核的意义、要求和作法,动员研究生实事求是地总结汇报自己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和健康状况,虚心地接受考核和评定。通过中期考核总结过去,找出差距。

考核采用分项考核、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

1.自查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由本人向考核小组汇报自己入学以来,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学习、学术道德、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身心状况等,并向考核小组递交有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论文中期报告等。

2.导师评定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等方面,在研究生不在场的时候,向考核小组就研究生德智体等情况作介绍。

3.考核小组评定

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导师的介绍及对所递交的材料审阅结果,由考核小组逐项进行评定。考核小组的评定意见,可协商确定,也可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有效。

4.总结

各学院考核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由各学科负责填写中期考核表, 并给出相应成绩。

各学院在中期考核后,对考核情况应进行认真总结,召开导师座谈会,共同总结和交流经验,探讨普遍性问题,以利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五、考核小组的组成

各学院按学科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工作。考核小组由2-4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教师和一名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组成。考核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与考核小组成员的人选,由学科(专业)提出,学院院长审批。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推荐参加各种奖学金的评定。

2.综合评定成绩为及格者,按原定培养计划继续培养。

3.综合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应给予考核警告的书面通知,指明努力方向,提出具体要求,允许其在三个月之内重新考核一次,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其复查,以决定其是否继续攻读学位。若没有明显改进,则延期半年。

4.凡政治思想表现不好或业务学习差,且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很差者,首先提出警告,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后,经过专项考核后方可进入论文阶段。否则立即终止学习,以肄业处理。

5.凡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按学籍有关规定处理。

6. 对终止学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由各学院党政领导在听取考核小组意见后,研究做出决定。并经学院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本规定解释权在研究生院,自公开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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