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日制硕士生初试成绩复查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2-16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16]2号)有关接待考生查询初试成绩的规定,为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3日,每日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只能查询有关科目大题得分。

三、考生复查各统考(联考)科目与自命题科目成绩时,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一教学楼201)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身份证和准考证后,方可复查。

四、违规考生的相关违规科目一律不接待成绩复查。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版权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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