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便于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位论文和中英文摘要的格式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设计的模板撰写,模板可从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二、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建议到校印刷厂进行,以满足论文封面的纸质、颜色统一的要求。学位论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面或双面复印、简装。
三、学位论文要备足份数。所需份数应考虑以下需求:
1.学位论文供论文评阅、答辩所需的本数。
2.交校图书馆一本。
3.交学院保管一本。
4.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一本。
5.学位申请者本人和导师等所需若干本。
四、硕士学位论文报送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答辩秘书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数本和学位申请材料交学院,以便学院审核学位。
2.学位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数本和学位答辩材料一套交研究生院,以便审核学位;学位论文至少在规定的期限内留学院一本,以便查用;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一本;交校图书馆一本,供校内交流用。
3.学位申请人办理离校手续时,须按规定向图书馆提交与纸质论文格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论文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