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从事经上级或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科学技术保密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涉及国家秘密或其它保密内容,应列入保密管理的范围。
二、学校保密论文的密级划分为三级:内部、秘密、机密。其中:密级为内部的论文,是指与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的科研项目相关论文。密级为秘密、机密的论文,是指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研项目、课题或涉及保密内容的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以年计)应根据研究课题保密期限同步确定。各密级的最长保密年限规定如下:
内部 2 年(最长2年,可少于2年)
秘密★ 10 年(最长10年,可少于10年)
机密★ 20 年(最长20年,可少于20年)
三、秘密和机密论文应在在论文开题前申请,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论文的涉密情况,提出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填写《硕士学位保密申请表》,履行报批手续。申请内部级别的学位论文,一般应在开题前申请,最迟在论文送审前一周办理完审批手续。
四、研究生撰写保密学位论文时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该论文在保密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开。
五、对保密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制定以下办法:
1.有协作单位参加的保密研究课题,保密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所要求的校外专家尽可能聘请协作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
2.保密学位论文如果只聘请学校专家评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校内专家评阅。
3.保密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只由学校专家组成,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院学位分委员会指定。
六、保密学位论文,在其纸质论文封面密级栏内应表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七、保密学位论文的交送本数及交送办法与非保密学位论文的交送本数及交送办法相同。
八、基于保密论文的重要性,校图书馆将对保密学位论文采取以下办法进行管理:
1.校图书馆以《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为依据来确定保密论文,并在接到《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后及时对保密论文作特殊处理;
2.图书馆对保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另行存放,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校保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保管,在保密期限内须有论文指导教师签字批准方可提供读者服务;
3.保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在其保密期限内不提供校园网服务;
4.保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限届满即自行解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