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办法》(培养2014[10]号),2016年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2016年北方工业大学拟资助10人/次优秀研究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人/次。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一次本项资助。各学院2016年资助总名额分配如下:
计算机学院
| 1名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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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1名
|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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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
| 1名
| 土木工程学院
|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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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1名
| 文法学院
|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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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1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名
|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在2016年内自行安排,报送资助名单。若相关学院在本年度9月30日之前还未完成资助计划,请与研究生院协调,进行名额再次调配。
二、 主要资助内容
1、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国际或国内差旅费。
2、 签证费。
三、 申请及选拔程序
1、各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办法》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专家组成员至少三人。资助名单按推荐优先度排序,由主管院长签字,向研究生院提交《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汇总表》及各项申请材料。
2、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资助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赴国(境)外的研究生应在出访前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相关规定办理学生短期出访申报手续。
4、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因故未成行者,本年度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四、提交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表》
2、《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汇总表》
3、国际会议或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函复印件及相关材料。邀请函若为电子邮件,应打印后由导师签字确认,非英语邀请函应有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4、交流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研究生应提交《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总结表》至研究生院。
附件:
1-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办法.pdf
2-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汇总表(学院使用).doc
3-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表(研究生使用).doc
4-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总结表(研究生使用).doc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