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用书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5-07-03

研究生课程教学用书的选用,直接关系到课程的教学质量,是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加强对教学用书选用的指导和管理,特做以下规定:

一、教学用书选用必须坚持择优选用原则,特别要注重国家重点、规划、推荐、21世纪及新版优秀教学用书的选用。

二、各级教学单位要严格履行有关教学用书选用手续,任课教师在对所承担课程的不同教学用书版本有所研究的基础上,应根据本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提出选用意见,经学科集体讨论,报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批。

三、在教学方案、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选用教学用书应保持相对稳定,个人无权私自更换教学用书;更换教学用书要重新履行教学用书选用手续,并写清更换理由;禁止因更换教师而更换教学用书。

四、如采用本校教师个人编写或与他人合编未向学校申报自行联系出版的教学用书,需经学院聘请有关专家论证,写出论证报告,学院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部审批。

五、学位课教学用书一般应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或被广泛选用的优秀教学用书。对于有些需要补充的授课内容,应根据教学需要,编写内部讲义,以弥补现有教学用书的不足。

六、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同类专业的教学用书,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教学用书。

七、学院应在期中教学检查时,了解和征求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对使用教学用书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要组织系或教研室教师认真分析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报研究生部审议备案。

八、研究生部要对教学用书选用质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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