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证和校徽管理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6-09-05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证和校徽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证和校徽是我校研究生身份的证明,每位研究生应该按规定使用并注意妥善保管。

二、研究生证需贴本人照片、加盖学校钢印和学院注册章后方为有效。

三、任何一名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研究生证和校徽。凡用不适当手段重复领取研究生证和校徽,一经发现要立即收回。并视情节轻重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凡将研究生证或校徽供他人使用,被发现后,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对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五、补发研究生证注意事项

1.遗失研究生证,应立即向有关学院提出报告,检查遗失原因,申请补发。经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研究生院,经核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发。

2.申请补发研究生证,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后再行补发新研究生证。

3.若在申请补办期间或补办后找回原来的研究生证,应立即向研究生院说明,终止申请或退回新补的研究生证。

六、家庭地址变更,需要更改研究生证中“假期火车减价优待证明”栏的内容时,应持有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办理本人姓名更改时,应持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研究生院报市教委审批。

七、研究生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发放及补发由各学院在每学期开学、新生入学注册时集中办理一次。请入学新生及申请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的在校生及时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当前学年发布的“研究生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发放通知”。

研究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进行转借、互换等不当行为,请各位同学自觉维护自身及学校形象。其它在校期间,火车票优惠卡的申领、补办需要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所在学院备注补办原因,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视情况发放,非合理申请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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