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研究生户口、党团组织关系、人事档案迁转等事宜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23-05-12

为方便考生先行了解办理相关手续要求,现将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学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迁转的相关要求等说明如下。

一、户口迁移

(一)北京户籍考生(不包含由京外考入北京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定向生(含现役军人)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非京籍户口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具有北京集体户口的新生(由京外考入北京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

2.非北京集体户口的新生携带《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省(市)公安厅(局)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3.考生自愿迁移户口,如果迁移,必须在入学报到时将《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交相应就读学院,逾期不再接收,在读期间不受理户口迁入。学生户口一旦迁入学校,只有退学或毕业离开学校时才能迁出,中间任何理由都不能迁出。《户口迁移证》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4.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本校本科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本校硕士研究生,如之前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则无需提交材料。

5.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不准随迁家属。迁移证中有关信息应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内容一致,如有不符请到当地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公章。学生就读期间我校不负责更改入学前户口项目的各项内容。

(三)《户口迁移证》填写要求如下:

1.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一栏应填写持证人、本人或户主。

2.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务必准确,入户时以户口迁移证为准,在校期间不能更改信息。

3.出生地和籍贯两栏应填写到,××省××市(县);已达到国家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的新生,须如实填写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4.《户口迁移证明》上公民身份证件编号须为18位号码。

5.迁移原因应填写大中专学生招生。

6.原住址栏内须详细填写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原住址处要打印(城镇或乡村)标志

7.迁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

8.户口迁移证要求清晰无涂改,如有手改必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公章。

9.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证明》上户口性质须为非农业。

10.《户口迁移证》上要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入学报到时交相应就读学院。

二、党团组织关系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要求

1.2023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线上办理,新生在转接过程中需要将北方工业大学就读学院党支部名称和党支部编码反馈给原党组织进行组织关系接转,在转接过程中具体事宜请与学院组织员老师联系,具体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信息学院

毕老师

010-88802412

李老师

010-88802412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张老师

010-88803525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史老师

010-88802973

建筑与艺术学院

李老师

010-88801201

土木工程学院

刘老师

010-88803288

经济管理学院

马老师

010-88803293

文法学院

达老师

010-88801990

理学院

曹老师

010-888013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10-88802670

2.因尚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暂时无法线上办理的,可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线下办理,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就读学院党委:中共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委员会/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委员会/建筑与艺术学院委员会/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文法学院委员会/理学院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去向单位填写:北方工业大学××学院),入学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相应就读学院。在办理纸质版介绍信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自己所就读学院党委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同上。

3.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取本学院研究生的我校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就读学院党组织进行内部调动。

4.我校应届毕业生考取本校其他学院研究生,须由原学院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发起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转至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北方工业大学××学院××支部委员会”(具体党支部名称请咨询考取学院党组织),报到时由录取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批确认,并将党组织关系转至相应支部。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6.其他注意事项:党组织关系转接一般不超过3个月,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接收单位将对党员档案进行查核。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

1.新生携带已在团组织关系转移栏中加盖转出公章的团员证,于报到时办理转入手续。

2.如本人团员证丢失,可由原学校(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开具团员身份证明(需包含团员编号),报到时凭证明材料申请补办团员证。

3.学生年龄超过28岁(不含28岁)不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年龄不超过28岁的党员保留团籍,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注意:根据团中央的统一要求,“智慧团建”系统(含“北京共青团”系统)线上转接手续需等正式入学且明确团支部准确信息后,再进行团关系转入接收(报到前无需办理,入学后至9月底前集中办理),且不需要开具介绍信;若转出学校(单位)必需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方工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

校团委联系方式:010-88803512

三、档案迁转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须按照要求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调档公函将于6月中下旬与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考生本人。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政编码:100144,具体接收部门等信息请参见下表。

学院名称

档案接收部门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北方工业大学

信息学院

许明英老师

15069182050

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专业

北方工业大学

信息学院

魏青老师

18800112570

电气与控制

工程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电气与控制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金老师

010-88803525

机械与材料

工程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博才楼210

陈老师

010-88802892

建筑与艺术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张梦老师

010-88803399

土木工程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张迪老师

010-88802383

18611179260

经济管理学院(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

北方工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王老师

010-88803980

工商管理硕士(MBA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励学楼

303南侧MBA

中心办公室

马老师

010-88801932

文法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田野老师

010-88803846

理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博远楼(第三实验楼)803

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位老师

010-888037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瀚学楼1227马克思主义学院

闻亮老师

13718903815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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