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9-25

一、复试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内容

1.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也可选用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一般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

请考生关注相关学院公布的考生复试纪律要求、复试系统使用办法等。

2.复试考核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结合专业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复试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4.专业综合面试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科研创新潜质。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7)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种考核形式的成绩加权之和。各考核形式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一般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20%)。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49月下旬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二)复试基本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须及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928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已取得推免资格考生填报招生单位志愿功能。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按学院复试具体安排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学院进行复试测试,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有关学院可选择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励学楼教室)作为复试考场,提前将复试时间、地点报备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提前做好复试录音录像设置服务。有关学院亦可利用本学院已有录音录像设备,另行选定场所,安排复试。

5.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

6.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20241025日前将办理完毕的《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邮寄(送)达复试学科(专业)。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于10月下旬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研究生院公示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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