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研究生成果认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完成,现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运行。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登录平台进行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实践学分认定申请
1.适用对象: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2017年9月之后入学的在籍硕士研究生均需通过“平台”认定实践学分。
2.平台登录:平台网址为http://yjspy.ncut.edu.cn,教师登录用户名是工卡号,默认密码为工卡号;学生用户名是研究生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末六位。教师登录平台后可录入教学成果(具体使用方式随后发布),研究生可录入实践成果。教师和学生也可以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3.实践学分认定流程: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成果认定平台”,进入“研究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模块,按实践活动类别逐项填报个人实践成果。已认定的竞赛成果无需再次填报。填报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帮助文件和附件2。平台长期开放,研究生新增实践成果可随时填报。
(1)面向全体研究生的通用能力培养类、专业能力培养类的实践活动认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仅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类的实践活动,要求以附件的形式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登记表。
(3)专业学位研究生除了选择专业实践类的实践活动外,还可以选择参加面向全体研究生的通用能力培养类、专业能力培养类的实践活动,从而获得实践学分,并减少相应的实践时间:每获得0.2学分可减少1周专业实践时间,通过此类方式最多可减少8周专业实践时间。
二、研究生实践学分认定审核工作
1.学科审核:研究生导师、学科(专业)责任教授对填报实践成果进行审核。审核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帮助文件和附件2。
2.学院审核:学生携带经本人及其导师签字的《研究生实践考核记录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进行确认。《研究生实践考核记录表》交由学院存档,毕业时放入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袋。建议学院定期开展实践学分认定审核工作。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实践成果作为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实践环节考核的重要依据,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
(1)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前,学院查看研究生实践学分获得情况。若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实践学分要求,实践环节成绩记录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实践环节通过者才允许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2)学科(专业)责任教授根据实践环节通过名单在《研究生实践考核记录表》上签字。此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存入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袋中。
(3)学院根据实践环节通过名单,由专人负责在研究生教务系统内录入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录入后提交一份成绩单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赖锡煌 ,联系电话:88803600,技术支持QQ:3401636560)。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培养〔2017〕2号).pdf
附件2:研究生成果认定平台之学科竞赛管理子平台业务流程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