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启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1

各学院:

研究生院组织开发的研究生成果认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完成,现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运行。请各学院通知在职教师登录平台进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成果认定范围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管理规定》(培养[2017]3号),该办法所指的教师研究生教学成果是本校教师开展各级、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取得的相关成果,并且项目及成果署名单位包含北方工业大学。

二、研究生教学成果认定流程

1.登录平台:平台网址为http://yjspy.ncut.edu.cn,教师登录用户名是工卡号,默认密码为工卡号;教师登录平台后可录入教学成果,教师也可以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平台长期开放,教师新增研究生教学成果可随时填报。

2.教师登录“研究生成果认定平台”,进入“研究生教学成果认定”模块,按研究生教学成果类别逐项填报个人获奖成果情况,上传附件(内容包括获奖证书、教材、相关部门项目批文、项目到款凭证等相关证明)。若为团队合作完成的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相关业绩分由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分配,团队成员请勿重复申报。

同一项研究生学科竞赛成果,若学生已提交过研究生学科竞赛学分认定且已获得相应的实践学分和奖励,则其竞赛指导教师同时获得相应的教师个人业绩分,教师本人还可根据团队贡献进行个人业绩分再分配操作。故此,请勿重复填报同一作品。填报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帮助文件和附件2。

3.学院审核:学院对所填报的研究生教学成果进行审核。审核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帮助文件和附件2。

4.研究生院审核:教师携带相关支撑材料(原件)至研究生院进行确认。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作为学校人事处开展校内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

(联系人:赖锡煌 ,联系电话:88803600,技术支持QQ:3401636560)。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管理规定(培养[2017]3号).pdf

附件2:研究生成果认定平台之研究生教学成果认定子平台业务流程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8日

版权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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