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7

各学院:

研究生院现启动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工作,各学院根据所设专业、学科的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做好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下达工作。研究生院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的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教务任务下达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30日(16:30);

任务下达原则:

1、按教学计划正常下达教学任务,避免漏开、误开课;

2、课程起止周原则上须避免出现1-16周、1-8周、9-16周以外的非常规安排,若拟下达非常规教学安排,须经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见附件1);

3、公共学位课程、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连排时间不超过4节;其它课程原则上不允许4节及以上连排,拟连排的,须经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见附件1);

4、各门课程需按实际情况指定任课教师,暂无具体教师的须用所在学院临时教师名称替代,例如,“文法7”。

二、课程安排

1、时间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4日进行课表初排;

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进行课表核对与调整;

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进行选课课堂生成、维护选课信息等工作;

2018年12月28日发布课表编排结果。

2、课程安排与调整原则:

(1) 研究生课程安排资源有限,所有教学(时间)单元均参与课程安排工作;

(2) 课程安排优先公共学位课,其次适当兼顾跨专业、学科类课程,其它课程以教学任务书中先后顺序为准;

(3) 任课教师在确认教学任务时指定授课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在可行前提下尽力安排,学院间或学院内部多门授课要求重复的情况下以教学任务书先后顺序为准;

(4) 各学院提供教学任务书时一并提供可叠排课程方案,因叠排方案缺失的课程原则上不予调整;

(5) 各学院及时核对课表初排结果并汇总课程调整信息,集中转研究生院进行处理,期间不接受单独调整;

(6) 课表核对与调整阶段(12月17--12月21日),在具有调整可行性前提下,每门课程可调整一次,调整后不再进行二次调整。

三、课程信息填写

任课教师在登陆“教学信息网”后,可通过“教材指定”填写所列的各类课程数据,并仔细填写成绩百分比信息,认真核对后再行提交(研究生教材信息无需审核,成绩百分比信息漏填或误填在提交后无法修改)。课程信息填写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

四、注意事项

上述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7日

附件1:教学任务安排情况说明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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