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跨学科(专业)导师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4

各学院: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7〕27号)(附件1,以下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2018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跨学科(专业)导师资格梳理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学科(专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推荐指导教师人选。新调入我校且在原单位已具备相应学科或专业(领域)学位点指导资格的教师,需重新提交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按照学科评估的要求,本年度学校同时开展跨学科(专业)导师资格梳理确认工作。跨学科(专业)导师是指同时兼任两个以上一级学科(含)或者两个专业学位(含)的指导教师,我校现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跨学科(专业)情况可参照《关于公布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附件2);同时任一个一级学科和一个专业学位的指导教师不在梳理确认范围内。

各学科(专业)已退休的硕士生导师,2018年5月(含)前已调离或正在办理调离手续,以及学科、学院不予聘任的硕士生导师(含2016年及其以前的副导师)且上述教师名下已无研究生,应列入计划撤销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25日。申请人根据遴选条件填写《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跨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同时需提交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支撑材料以学校科研系统中确认的科研成果为准,打印相关网页作为支撑材料。请申请人于2018年5月25日下班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学院。

2.学院初审

5月28日至6月1日,学科(专业)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汇总及相关材料于6月1日下班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 lixueqing@ncut.edu.cn 。

3.研究生院复核

6月1日至15日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学院。届时请各学院及时联系相关申请人。

4.结果公布

6月中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且研究生院公示无异议后即公布正式聘任的2018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及跨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名单。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填报材料时涉及到的保密事宜请按有关部门要求脱密后填报,由涉密问题引起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并受理工作咨询,联系人:李雪青,联系电话:88803799。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7〕27号).PDF

附件2:关于公布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docx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跨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5: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计划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计划申请跨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7: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计划取消跨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北方工业大学计划撤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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