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2017年春季学期工作安排见下表,希望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尤其是毕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合理安排时间,在3月初截止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初稿,为后期论文修改、完善及其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争取时间。
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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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毕业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 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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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毕业研究生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查(查重)
| 3月中旬-4月中旬
| 学院根据时间顺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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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
校内外专家评阅论文
| 5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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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 5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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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检查情况、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
优秀硕士论文获得者及其论文指导教师评选
| 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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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答辩材料整理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检查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全部材料)
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名单确定
| 答辩结束后2周,6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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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校图书馆
提交纸质学位论文(一式3本)
| 答辩结束后2周,截止6月上旬
| 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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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录入
| 答辩结束后2周,6月上旬
|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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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
| 预计6月中旬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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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校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毕业研究生离校
| 预计6月下旬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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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