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通知”(链接:https://open.work.weixin.qq.com/wwopen/mpnews?mixuin=cl6GEQAABwDrRxU8AAAUAA&mfid=WW0325-s-ue3QAABwA7muSTfQee9Q49XoM86&idx=0&sn=4eda2f6bfb2a6a1740d2daf7ee98bf7f&version=4.1.26.6024&platform=win),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量核算具体安排如下:
1. 6月28日前,学院汇总开新课、全英文或双语课等信息,转研究生院维护。
2. 7月1日~7月12日,学院汇总研究生导师指导2021、2022级研究生论文工作量分担实际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工作量计算:2021、2022级研究生按一年(两学期)计算,2023级研究生尚未进入课题研究阶段,不计算工作量;
7月5日(含)前教师于教学信息网提交本人工作量。
注:研究生课程支付酬劳的,不在本次工作量计算范畴内。
3. 7月8日~7月12日,学院审核教师网上提交的工作量,避免任课教师提交工作量大于或小于实际工作量情况发生;审核完毕后,将《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量核算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的excel版与纸版转研究生院。
注:实际工作量与网上计算不一致需要手工计算的,可书面说明,由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7日前转研究生院。
4. 7月12日17点,教务处关闭工作量数据库。
5. 7月15日~7月19日,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量核算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量核算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