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推送北京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转来的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知。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项目指南及附件等信息详见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请学院通知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26年3月10日至4月1日14时(具体以各项目指南为准)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上传相关材料。
根据《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要求,推选单位需要在《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所在学院先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具体要求:推选单位(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指南审核申请人材料,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材料核查注意事项:(1)申请人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是否填写完整;(2)申请表格是否签字;(3)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材料提交时间:请于2026年4月1日16:00前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以及《国内导师推荐信》(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打包发送至xiangmubu@bjedu.cn;纸质版原件寄送至以下地址并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五路居11号东北二门(徐庄北巷进入)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厚德楼5层521 郝老师收,电话:010-63511435。
(校内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88803600,办公地址:敦品楼201室)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