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院现对研究生自助打印终端及成绩单做如下规定:
一、成绩单记录研究生当前时刻为止所有课程成绩,对同一课程编码课程重复选课修读的,成绩单上对二次及以后修读所得课程成绩做重修标识。
二、中文成绩单不再提供GPA转换信息,英文成绩单保留GPA转换信息,仅供在校研究生国际交流所用。
三、学校本研一体化系统研究生端可生成带有在线核验用二维码与“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成绩单专业用章”电子印章的电子成绩单,默认存储格式为.pdf,对该.pdf文件修改后,电子成绩单失效。
四、研究生自助打印终端输出的纸质成绩单不包括“三”中所述二维码与电子印章,纸质成绩单上盖有“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成绩单专业用章”的为有效成绩单。
五、根据上述文件及公平原则,除修读课程未通过情形,不支持在校研究生“刷分”行为;拟重复选课参与奖学金评定的,奖学金评定所用成绩的具体计算办法,以奖学金评定部门的细则为准。
六、2026春季学期学校新旧教务系统切换,自助打印终端目前仅于旧教务系统读取2025秋季学期及以前成绩,待与新教务系统对接后可读取2026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录入的课程成绩,届时另行通知。
七、在校研究生学籍有效期间,每人每学期可于自助打印终端免费打印中、英文版成绩单各1份,在校期间共计6份。已修读完学业所需课程的,可于打印后扫描纸质成绩单备用。自助打印终端提供的其它证明类文档,免费份数为5份/人。
八、已毕、结业或离校无学籍人员,不再提供成绩单免费份数;拟获取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可咨询学校档案馆。
九、本通知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对应规定作废。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