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招生计划
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78名。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需要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2025年所属学科招生计划,学校将结合生源等实际情况对学科间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第二条 复试分数要求
达到各学科申请考核制科研基础考核(初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
第三条 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复试程序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在5月23日、24日。5月23日14:00—16:00进行英语水平考试,考场设在我校校本部,具体考试地点请参见准考证。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参见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相关通知。
考生复试程序以学院各项公告为准,基本程序如下:
1.认真阅读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等公告。
2.按学院通知,提前准备好办理复试报到与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按学院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与报考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未按学院通知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加试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每门合格分数为60.0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考试具体安排与要求请参见相关学院复试通知。
5.按学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英语水平、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通过复试的考生按学院通知下载电子版表格,并按要求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版。
7.通过复试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主动向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复试考生资格复审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复审。
⒈考生出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水平考核免考的博士考生还需提交英语水平考核免考证明材料。
⒉工作人员将考生上述材料与依据电子数据打印的书面信息进行核对,并留存复印件。
⒊无误后考生本人登记签字。
⒋工作人员发放书面复试通知书(加盖本学院公章)。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硕博连读考生)须于入学报到时向录取学院交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对于未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方工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
第六条 复试各环节构成与内容
1.复试考核环节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测试。
2.英语水平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英语水平考核成绩以“免考”、“通过”、“不通过”记载,不计入加权总成绩,但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均以百分制计分,各部分有成绩低于60.00分的情况不予录取。
4.“专业英语”主要包括专业英文文献阅读与翻译、英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测试可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第八条 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非硕博连读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科研基础成绩×20%*相应考试分组权值+专业英语成绩×20%*相应考试分组权值+专业基础成绩×20%*相应考试分组权值+专业综合成绩总分×40%*相应考试分组权值。
硕博连读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30%*相应考试分组权值+专业基础成绩×70%*相应考试分组权值。
各项成绩均保留到百分位。相应考试分组权值(保留到百分位)=同一学科组相应考试平均成绩/本复试分组相应考试平均成绩。相应考试未分组时,相应考试分组权值为1.00。
第九条 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1)依据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各学科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非硕博连读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
(2)若出现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非硕博连读考生按照专业综合、科研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英语的优先顺序,硕博连读考生按照专业基础、专业英语的优先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若考生各部分成绩均相同,由学位点专家组确定拟录取人选。
(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两门业务课加试均≥60.00分。有小于60.00分者不予录取。
(4)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复试结果(含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初审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英语水平考核”不合格;复试“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环节有成绩低于60.00分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体检不合格。
2.相关学院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类别。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
3.录取为 “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合同书为一式三份(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三方合同),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每份合同书须打印在一页内。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寄送原件回学院),邮寄地址请参见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一旦录取数据上报,录取类别不予调整。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第十条 体检
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查询科研基础(初审)成绩、复试安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
考生可于复试前通过招生学院网站查询科研基础(初审)成绩、复试安排、复试考生名单等。学院复试后应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于5月下旬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二条 考生接待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及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考生接待及申诉电话:010-88802005。
考生举报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考生举报电话:010-88802673。
考生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1.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2.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面试)考生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