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9)公告

作者: 时间:2025-10-09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9,以下简称“1109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提示: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以下简称“网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不含推免生),逾期不再补办。只有完成以上步骤,报名方才有效。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1016日至10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10日至1013日),每日9:0022:00

三、报考点选择要求

(一)报考北方工业大学特殊学科专业,须选择1109报考点的考生:

全国各省(区、市)所有报考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9)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建筑学(学科代码:081300)、建筑(专业代码:085100)、设计学(学科代码:140300)的考生均须选择1109报考点填报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到北方工业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北方工业大学,选择1109报考点的北京地区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北京高校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备注说明在读二学位身份,下同),北京高校在读研究生(备注说明在读研究生身份,下同);

2.北京户籍非应届毕业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工作所在地在京的非京籍非应届毕业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2025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三)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选择1109报考点的北京地区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不含“三、报考点选择要求()中情形”)

1.北方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2.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在读院校为艺术类院校,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江苏、广西、贵州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3.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江苏、广西、贵州之一的非应届毕业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工作所在地在京,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江苏、广西、贵州之一的非京籍非应届毕业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2025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四)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以下北京地区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

1.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

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的,应选择:1113北京邮电大学、111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156中华女子学院、1157中国劳动关系学院、1155北京城市学院、116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

3.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2个专业的,应选择:1153中国政法大学、116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

(五)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在国(境)外学校就读的北京地区考生,报名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满足上述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工作所在地为北京的要求,方可选择“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

(六)考生户籍所在地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七)其他情形考生,执行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有关规定。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2.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按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填报,并向1109报考点和所报考招生单位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后,至入学报到之前,考生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电子注册。

(二)学历(学籍)校验

1.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网上确认、考试和录取。

3.考生来源填报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含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的毕业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按在校注册学号填写。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按在校注册学号填写。

32026年入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的考生,毕业证书编号、注册学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其他人员”。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应按《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证书编号”填写,如二者编号不一致,请联系颁发毕业证的学校教务部门,学位证书编号应按《学位证》上的“证书编号”填写。考生来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之一。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生,毕业证书编号应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填写,并在备用信息内注明 “留学生”。考生来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之一。

6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生,学历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其他人员”,此类考生在2026年入学报到日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2026年毕业(同2026年应届生)的第二学位本科生考生:以第1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以第2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2026年不能毕业的第二学位本科生考生,须用第1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备用信息应注明“在读二学位”,且于网上确认环节上传在读高校学生证、及其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在读研究生于网上确认环节上传在读高校学生证、及其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第二学位本科生与在读研究生网上确认无需提交户籍或社保证明。

(四)网上支付报考费

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1027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五、网上确认

(一)我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所选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二)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不含推免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人,招生单位可对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100/人。

(二)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5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三)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我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一天提交《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网上报名所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残疾人证复印件(A4幅面,残疾人证正反面在同一页),接收电子信箱为:yjs@ncut.edu.cn。我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北京考试院研招办。北京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我报考点告知考生。

(四)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特别提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选择1109报考点的考生须密切关注我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我报考点、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我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 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

联系部门: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010-88803523

邮政编码: 100144

电子邮箱: yjs@ncut.edu.cn

 

附件:《北京教育考试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10月   

 

版权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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