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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9)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说明

时间:2026-10-25    浏览量:

一、1109报考点接收考生条件要求

1.报考北方工业大学特殊学科专业,须选择1109报考点的考生:

全国各省(区、市)所有报考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9)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建筑学(学科代码:081300)、建筑(专业代码:085100)、设计学(学科代码:140300)的考生均须选择1109报考点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并到北方工业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2.报考北方工业大学,选择1109报考点的北京地区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北京高校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备注说明在读二学位身份,下同),北京高校在读研究生(备注说明在读研究生身份,下同);

(2)北京户籍非应届毕业考生;

(3)工作所在地在京的非京籍非应届毕业考生,且具有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选择1109报考点的北京地区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不含“一、报考点接收考生条件要求(四)中情形”):

(1)北方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2)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在读院校为艺术类院校,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江苏、广西、贵州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3)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江苏、广西、贵州之一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4)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江苏、广西、贵州之一的非京籍非应届毕业考生。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以下北京地区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

(1)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

(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的,应选择:1113北京邮电大学、111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156中华女子学院、1157中国劳动关系学院、1155北京城市学院、116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

(3)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2个专业的,应选择:1153中国政法大学、116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

5.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在国(境)外学校就读的北京地区考生,报名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满足上述户籍所在地为北京或工作所在地为北京的要求,方可选择“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

6.其他情形考生,执行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有关规定。

二、1109报考点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报考资格审核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上午9:00。完成考生首次审核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中午12:00。

对于在京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31日中午12:00前,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补充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31日17:00。

三、1109报考点材料审核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9)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说明》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材料,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上传本报考点要求的考生材料,未网上支付初试费的为无效信息。

3.请选择1109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关注“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应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通知,主动了解材料审核、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1109报考点材料审核考生补充上传材料要求

1.未通过学籍校验,录取当年入学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

2027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若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籍校验,应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附件1)照片或扫描件。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届生

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届生,考生应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码应在有效期内,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信档案”登录>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其他类型考生

(1)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后的考生,应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信档案”登录>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码应在有效期内。

(2)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前的考生,应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若学信网不能认证,考生应提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认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学籍学历材料(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后的考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考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同时还应上传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照片或扫描件(证明中须体现相关信息变更的具体时间)。

5.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学籍学历材料(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后的考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前的考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同时还应上传学校更名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可由毕业学校开具或将学校官网简介页或教育部官网发文页截图)。

6.境外获得学位证书

考生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尚未获得认证书的考生,应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

考生应上传含有本人完整信息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照片或扫描件。

8.报考其他专项计划

考生应上传含有本人完整信息的相应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

9.在读研究生报考,须提供就读单位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培养管理部门加盖校级公章)照片或扫描件。

10.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在读证明(证明考生为在读二学位身份)、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

11.户籍比对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需有户口单位盖章),两张照片放在同一A4竖版页面内,上半部分为首页,下半部分为个人信息页,请合并为一个文件后同时上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文件存储为JPG格式。

12.户籍不在北京,但工作单位在北京且社保比对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2026年(1月至9月)连续6个月(含)以上缴费正常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北京市户籍考生无须上传此项材料。

五、查询审核结论

报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反馈审核结论,请考生于材料审核期间,及时登录“研招网”查询审核结论。“研招网”将通过微信或短信向考生推送审核结论提醒。

审核结论说明: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材料审核。

2.待补充材料: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六、诚信考试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相关规定,在材料审核阶段,我报考点工作人员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审核、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规定。

七、1109报考点材料审核特别提示

1.考生须及时查看审核结论,如审核不通过,应按时提交补充相关材料。

2.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3.我报考点在材料审核期间,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若考生遇到问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10-88803523与我报考点联系。咨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6日—3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电子邮件:yjs@ncut.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敦品楼201

邮政编码:100144


附件:

1.《2027年研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承诺书》

2.《2027年研考境外学历学位承诺书》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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